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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函证业务办理要求的公告
日期:2022-10-08 16:14:55   打印

根据《财政部 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0〕12号)以及《财政部办公厅 银保监会办公厅〈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〉的通知》(财办会〔2020〕21号)相关制度要求,现将合阳惠民村镇银行询证函业务受理情况进行公告,具体如下:

  1. 询证函业务盖章要求

    (一)被询证企业

    1.企业公章。(表明单位身份并同意授权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询证业务时使用)

    2.企业开户时(被询证)账户预留印鉴。(用于核验单位身份、加盖骑缝章时使用)

    (二)会计师事务所

    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其他可表明事务所身份的其他印章。(用于表明会计师事务所合法身份)

    (三)被询证金融机构

    1.核算事项业务专用章。(用于询证结果加盖使用)

    2.个人名章。(用于询证业务经办、复核使用);也可手签字。

    二、格式标准

    询证函的格式需符合21号文的规定

     

    三、收费标准

    我行对银行询证函服务项目收费实行免收。

    四、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 

    合阳惠民村镇银行函证收函信息

    联系部门计财运营部

    联系人员:王露   杜梦聪

    联系电话0913-8349209

    邮寄地址: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凤凰西路东段北侧合阳惠民村镇银行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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